利用網絡漏洞虛充1200餘萬元話費
  重慶一男子犯盜竊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
  沈義 彭靜
  本報訊 (記者沈義 通訊員彭靜) 利用系統漏洞,在半月內非法充話費1200餘萬元,給移動公司造成實際損失30萬餘元。近日,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,以盜竊罪依法判處黃鑫有期徒刑五年,退賠30萬餘元,並處罰金2萬元。 
  法院審理查明,黃鑫從2006年開始在淘寶網上經營SIM卡及話費充值業務。2011年9月底,黃鑫在移動公司官方網站上進行業務操作時,無意中發現移動公司官網上的“家庭賬戶”業務存在系統漏洞,即話費在“戶主”與“家庭賬戶”之間相互轉賬,會使話費成倍增加。黃鑫遂利用此漏洞,進行重覆轉賬操作,使其持有的SIM卡中話費虛增1210萬餘元。黃鑫將其中41萬餘元話費通過“家庭賬戶”業務轉賬到接收話費的手機號碼,並經銀行轉賬、支付寶支付資金或現金交易等方式,賣給羅某、朱某、吳某、梁某等人。 
  2011年10月中旬,中國移動重慶公司發現有人通過“家庭賬戶”業務轉賬系統惡意套取話費後,向公安機關報案。同月31日,公安機關將黃鑫抓獲,併在其家中扣押了270張SIM卡,移動公司凍結了其中的118張SIM卡中的話費1167萬餘元,又凍結了黃鑫銷售給羅某、朱某等人的SIM卡中的話費共計10萬餘元。 
  法院認為,黃鑫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利用其發現的系統漏洞,非法使其持有的手機卡話費成倍增加,並將虛增的手機卡話費銷售給他人,造成移動公司電信資費實際損失共計30萬餘元,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,且數額巨大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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